3月17日,六枝特区红十字会又成功协调1例人体(遗体)捐献,这是继2023年4月21日六枝特区实现首例遗体捐献以来再创业绩,也是六枝特区红十字会贯彻落实《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初见的成效体现。
图为组织学习《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精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67号令《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此次《条例》的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红十字会在器官捐献工作中的职责,规定“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意愿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关怀等工作,加强人体器官捐献组织网络、协调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器官捐献相关工作,将有力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六枝特区红十字会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团体会员单位、“三献”志愿者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充分利用“5.8红十字博爱周”等红十字重大纪念节日为契机,组织深入乡镇、机关、社区开展传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宣传,引导动员干部职工、市民积极参与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通过宣传动员,市民群众意识逐渐提高,2024年,组织开展宣传学习6次,全年接受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网上志愿登记140余人。
3月17日协调的人体捐献情况,刁某,男,5岁时跟随父母迁居工作地贵州省贵阳市,后来在某企业工作,自2019年以来常住贵州省六枝特区岩脚镇。工作和生活中感受到红十字会对人体器官捐献宣传的启发认识,受到身边朋友同事有关人体捐献的善举事例教育,于2023年3月份主动到六枝特区红十字会进行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登记。2025年2月身患重病住院,刁某嘱托其爱人梁某找到六枝特区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帮助办理人体捐献有关手续程序,六枝特区红十字会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办理捐献手续。刁某于3月16日不幸离世,六枝特区红十字会及时协调六枝特区禾顺殡仪馆殡葬车辆将其遗体运到贵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学实验中心。目前,六枝特区红十字会正在与刁某家属协调办理缅怀纪念等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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