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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政厅启动2025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2025-07-27 21:46:57     贵州省民政厅官网

近日,贵州省民政厅正式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2025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此次评估旨在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监管,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四大类对象可申请,六类情形一票否决  

根据《通知》,符合下列条件的四类全省性社会组织参加评估:依法成立登记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评估等级5年有效期已满,需要重新申报评估的;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1年,申报更高评估等级的;获得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4A级以下慈善组织和已取得2023-2024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税前扣除资格但未取得3A以上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建议申请参加2025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通知》明确,有以下六类情形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部门有关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根据机构类型评估,围绕四方面内容进行

评估将根据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类型特点,围绕党建工作、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四大模块进行评估。

《通知》明确,资格申报于8月25日前通过邮箱提交盖章版《评估申报表》;按2025版评估指标准备佐证材料;第三方机构实地核查、现场评估并出具初评意见;业务主管单位限期完成打分盖章;10月31日前由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并公示结果;12月31日前向3A级以上组织颁发牌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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