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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红十字会:创新普法创出“全国先进”

2024-11-27 11:14:41     魏峰 刘清华 邹方清    民主与法制网

  “八五”普法以来,福建省龙岩市红十字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贯彻与红十字工作紧密结合,以普法推动深化改革创新、以普法促进业务水平、以普法凝聚人道力量,推进闽西老区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今年10月荣获“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完善普法机制,落实普法责任。龙岩市红十字会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上法治课等普法活动,综合科与赈济救护科、事业发展科、市红十字会现场救护培训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形成职责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将普法工作纳入市红十字会年度工作要点,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此外,2022年开始,聘请龙岩市岩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市红十字会常年公益法律顾问,加强文件的法律审查,对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

  提升法治素养,推进依法履职。龙岩市红十字会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律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市红十字会机关干部职工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100%。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建年度学习计划,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 “12·4”国家宪法日等期间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对新修订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及时开展学习,培养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此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纪律警示教育片,开展法纪教育、红色教育、保密教育、安全教育,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2021年以来,龙岩市红十字会未发生任何违法乱纪的人和事。

  创新普法模式,推动法治实践。龙岩市红十字会聘请造血干细胞捐献公益形象代言人,成立“三献”知识宣讲团,开展以“大爱龙岩·生命接力”为主题的宣讲活动。与总会、省会、基层红会联动开展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人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和“博爱送万家”等活动。

  同时,龙岩市红十字会聘请优秀媒体人加入红会宣讲团,与市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公益点状播报”“主播带你学急救”、《主播讲红十字》等栏目。用好本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等平台,及时宣传红十字工作政策法规、活动信息、急救知识、公开公示等内容,让社会公众了解、支持、参与和监督红会工作。发挥市民急救技能体验馆、生命教育体验馆、博爱家园和救护站等基层阵地作用,融入乡村振兴,传播红十字精神,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

  龙岩市红十字会将应急救护知识纳入团市委“青年夜校”课程,每月走进红古田基地开展红十字精神和“三献”知识宣讲,与市妇联联合开展“救在身边”应急救护培训,联合市教育局、河长办等开展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宣教活动,与壹公益、义工协会等公益合作、借力宣传。

  龙岩市红十字会主动融入“大爱龙岩”精神文明品牌建设,讲好红十字故事、传播好红十字声音、弘扬社会正能量。“爷爷突然去世,小伙含泪赴榕献生命火种”造干捐献者俞治华的事迹得到大量转发点赞,其本人入选“福建好人榜”。“为了救命,同学俩都做了同样的事”造干捐献者事迹经多家主流媒体转载,阅读量逾10万,在人民网上阅读量超5万。龙岩市连续八届获评“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在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公益善款、灾难疫情捐赠等方面,都取得斐然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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