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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介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推动‘嵌入式’村服务”、“推动优质普惠公共服务下基层、进村,补齐村服务短板”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红十字事业(2025-2029)发展规划》、《贵州省慈善条例》、《贵州省红十字事业2024-2028年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为凝聚贵州红十字百里杜鹃管理区戛木管理区中塘村村民等社会爱心力量,依法成立“贵州红十字中塘村公益基金”,旨在推进中塘村“敬老、扶小、助困、助医、助学、助残、双拥”等公益服务工作推动村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家庭教育社会工作等专业服务和各种示范性服务。
二、项目执行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成立“贵州红十字中塘村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招募专项基金志愿者,通过社会劝募、网络募捐、组织策划公益性活动等方式筹募基金,开展“嵌入式”村服务活动。
三、项目支持范围及项目预算
1.用于“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一老一小”等相关项目建设。
2.村级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路灯的采购、运输、安装(含基座施工及材料费)及配套智能控制系统建设等相关费用。
3.用于与从事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公共事务服务工作、文明新风尚宣传教育等领域工作的社会组织、企业等单位合作,共同探索村公共服务、村民精神文明建设、村民健康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创新工作的相关费用,具体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支持解决村主要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完善。
(2)支持社会公益组织与村合作开展街道社会工作服务。
(3)支持社会公益组织在村开展“助老”社会工作服务。
(4)支持社会公益组织与村合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家庭社会工作服务。
(5)支持村特殊儿童、困境儿童服务和救助;支持开展孕婴、幼儿照护公益服务。
(6)支持村及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7)支持村服务工作、医务社会工作培育。
(8)支持村服务工作、村民健康服务工作、医务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养。
(9)支持本基金筹募宣传所需的相关信息化服务平台的运营经费支出。
4.用于本基金的宣传、科研、教学、会务、筹资、策划、志愿服务经费及进村开展公益志愿服务和专业社会工作等活动的经费。
5.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依法提取本基金池动态性所筹善款的10%作为甲方的行政管理经费;本基金的行政管理经费与项目执行经费依法分项核算,分责使用、执行。
6.用于其它人道公益活动。
四、发起单位
(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戛木管理区中塘村村民委员会委员会是在毕节市百里杜鹃戛木管理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是以村民管理、教育、服务的基层性自治组织。
(二)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是贵州省红十字会主办、主管的基金会组织;是贵州省红十字会的筹资和执行机构;是在贵州省民政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中国社会组织AAAAA级评定的人道公益组织;是秉承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的公募基金会;是依法获得贵州省财政厅公益事业“税前扣除”票据出具资格的人道公益组织。
